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

卷六十二(13)

 

[正文]

服氣十事

凡服氣,總有十事,所謂心為神氣,肝為禁氣,肺為殺氣,脾為道氣,腎為元氣,陽氣、陰氣、和氣、外服氣、內服氣,名為十事。今時正咽者,只是內服氣一事耳。至如外服氣者,譬如別人在別處,患左腳腫痛,禁之,自引外氣運入左腳中,彼人即自差,所謂遙禁法。以此而論,妙不可解。

凡若運氣,得應頭腦中,即頭腦中熱氣上,運氣向腳亦如此。若先運陽氣,即覺腳冷,然後始熱應。何故如此?緣陽氣排陰氣出,所以如此。先運陰氣,亦陽氣先出,腳如火熱,然後始腳冷。他皆此。若能運氣入頭中,始免面瘦 (以上九條)(C062-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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