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口欲味,便受罪入網羅;”
再也沒有比這個人的口味更能讓人陷入網羅。
古文講事,都講關鍵,很少使用形容詞,但大量活用修辭。
前文“欲”與“入”都是修辭,修飾動詞之辭叫修辭。
我離鄉別井的時候,最思念的不是下面那個,而是上面這個,我的孟加拉外勞家鄉有一種超級辛辣的辣椒,
他們自幼已習慣,都受得了,我雖也喜辣但是受不了那一種。他們思鄉病發作,
就會去買一點﹝賣到外地就很貴﹞來過隱一下!這個就是網羅。通常人們以為男人迷戀女人是由於性網羅,
其實真正的原因就是這個:體味的網羅。
所以不入此味,即可擺脫網羅。問題恰恰是:
科學灌輸你不用則退的常識,
你的潛意識已經被薰習到火候到家,認定了這個常識,
很難轉得過身,一瞬目,那人尚在燈火欄杆處,
孤魂野鬼走不開。誰能知曉,這個是活受罪呢?
“心欲愛憎,便偏邪失正平,”
個人的喜惡,會影響一個人的“公正”判決!
天底下,人情中,諸般歷史,就是這樣堆擠形成的。
幾個人逃脫得了?即使是孔夫子也逃脫不了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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