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8月6日星期五

解鈴(14)

 

引、《天法第十五章》;

「由於人在前世或更前世輪回投胎轉世做人時,沒有修心養性棄惡從善,利用暴力虐待刻薄殺害無辜的人。使到祂們失去寶貴的生命,無法完成做人的責任與天職作出有貢獻的人生,使到祂們得不到回歸宇宙的天堂,回歸地府也得不到輪回投胎轉世,重新做人。

因為陰府自古以來的規定,凡是帶恨的冤魂枉魂,站在輪回盤上就不能轉動,必須回歸陽間尋找仇人債主報仇雪恨。在慈悲天條之下,人有受到滿天神仙佛的保護,又受到世間法術者的鎮壓,使到祂們更加憤怒仇恨。

因為冤魂枉魂從古到今,沒有投胎轉世做人,也沒有喝輪回水消失前世的記憶。因此在祂們的記憶裡,無法消除過去的憤怒和仇恨,也深深感受有極大的痛苦,必須要找到仇人債主以血債血償,才能減除內心裡的怨恨。

在世紀末時代天地轉變,由公正天條和審判天條執法人間,審判期從新紀元的開始為期一千五百年。雖然人有千百世的輪回投胎轉世做人,但是冤魂和枉魂一樣是有能力找回前世的債主,決不會找錯人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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