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月31日星期日

卷五十六(2)

 

[譯文]

卷五十六,諸家氣法部

元氣論(并序)

太無之後,就是混沌。混沌之後就是太和。寂寥廣漠。沒有應當可適從的,也沒有廣漠至於無遠弗屆的。「三一合元,六一合氣」。希、夷、微,合一。六炁﹝清、寧、靈、盈、生、正﹞合作一氣。

然後太易立,都無形象,都是窈冥,此時元氣尚未立形。

漸漸太初立,此時元氣開始萌發。

繼之太始立,形氣開始顯現

太素立,開始有形有質。

太極立,在質的基礎上變化出氣。

太一立,此時氣尚未有分類,氣圓周滿,彷彿卵胚時期。

先期的元氣比較清輕,都往高處上升,形成天穹。
後期的元氣比較重濁,都往低處沉凝而形成地。

自太無始至今,此時「虛空」已經形成。

 

此時,「道」也已完成了「無生」,他本於自然,不可名,不可說。

由此而知,自然,是道的父母,氣的根本。

「自然」本於「一」,大道亦本於一,元氣亦本於一。一是:真、正、至、元;純陽一氣,他與太無合體,與大道同心,自然同性,則可以無始無終,無形無象,清濁一體……

一是:形質構成前夕的混沌,於是﹝他潛藏的力量使到他﹞不可以紀其窮極。元氣濛鴻似是鍋裡的洎汁﹝不停地迴旋的濃漿﹞。

於是元氣萌芽了,萬象茲始,遂分天地,肇立乾坤,啟陰感陽,分布元氣。

於是,「中和」也開始孕育,而成為人。(C056-01)(1)分享[T1道思維](2)參考[釋夢](3)本文可資《七籤卷十一》諸篇章「攝魂魄」的說明。

[難字]

《元氣論》始見于先秦哲學著作《鹖冠子泰錄》。

「無適無莫。」莫,釋作漠。適,作從。意即沒有應當適從的,也沒有廣漠至於無遠弗屆的。

三一:此處釋作《老子》希、夷、微。

六一:即指《老子》天得一以淸,地得一以甯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萬物得一以生,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,其致一也。

「洎乎元氣濛鴻,」洎jiˋ,浸潤。喻元氣濛鴻,形似鍋裡的滾湯翻騰。又貌似鍋裡的湯汁浸潤。(C056-01)(譯,1/4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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