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7月29日星期六

卷七十六(3)

 [正文]

余久居太白,抱疾數年,萬藥皆施,略不能効。後有一翁遺余此藥,服都五粒,疾乃全除。稽顙叩天,求其藥法,然肯傳授,誓不輕泄。余故錄於石,置諸靈室。後人得之者,宜敬之!無或輕慢,自貽殃咎。但依法修鍊,何慮不神。

夫炙藥制燒藥,燒藥制煑藥,煑藥制生藥,生藥使煑藥,煑藥使燒藥,燒藥使炙藥,遞互相制,遞互相使,君臣俱具,父子固全,遂得陰陽,各有其緒。陽藥制陰,以引其陰;陰藥制陽,而引其陽。此藥雖不能致神仙,得之者,但服一豆許,則壽限之內,永無疾矣!如已患風疾及撲傷肢節,十年五年運動不得者,但依法服之,一粒便効,重者不過十粒。有人卒亡者,但心頭未冷,取藥一粒以醋調,一粒摩臍中一千餘下,當從臍四面漸煖,待眼開後,熱醋下一粒,入口即活。但是風疾,不拘年月深遠,神驗不可具載其功力。每丸如芥子大,日曝乾,收之。凡疾人不問年月遠近,先次以紅雪或通中散茶下半丸,如或風澁甚者即一丸,良久,以熱茶投之,令患疾人瀉三兩行,依法潑薑豆湯下一粒,當以他人熱手更互摩之患處,良久熱徹,即當覺肉內有物如火走至痛處,所苦當時已失矣!一二百日及一年內風疾下牀不得者,服一粒後,當時可行步,一如不患人。至重者,每瀉後,服藥一粒後,歇三五日間,依前服紅雪,先瀉後服丹藥。但每日服不過一二粒,平復如本。打撲損多年者,天陰即疼痛動不得者,尤驗。只可一兩粒。服此藥多者,疾愈後,藥力當伏腳心下,男左女右,但有所苦,發心念藥,隨意則至。此藥神驗,功効非智能測。(C076-02)

[浤瑆詮釋]

炙藥制燒藥,燒藥制煑藥,煑藥制生藥,生藥使煑藥,煑藥使燒藥,燒藥使炙藥,遞互相制,遞互相使,」整句的意思是說炮製藥與藥效之間是息息相關的,互為因果的,可是如此釋法,必令到頭腦簡單的現代人更加混淆。全句詳釋如右:

炙藥制燒藥:炮炙藥是為了制約解熱藥的藥性以防他太過泄熱。

燒藥制煑藥:發汗解熱藥若是經過煮了,宣泄效果也會受到制約。

煑藥制生藥:生草藥經過煮成可以制約寒性作用。

生藥使煑藥:生草藥與煮藥這個過程是互為相使,互相促進其療效的。

煑藥使燒藥:發汗解熱藥若是經過水煮也是可以達到互為相使的作用,互相促進療效的。

燒藥使炙藥:發汗解熱藥若是直接經過火炙,亦可以達致相使的作用。

如此遞互相制,遞互相使。

再來這一句也是很醒,足以成為藥理格言:

陽藥制陰,以引其陰;陰藥制陽,而引其陽。」分別釋作:

「陽藥制陰,以引其陰;」陽性的藥可以制約(某事某物的)陰性(的能量),同時又可以引出他的陰性的作用!

「陰藥制陽,而引其陽。」陰性的藥可以制約(某事某物的)陽性(的能量),同時又可以引出他的陽性的作用!

我要說,這個原則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,可以適用於任何的人事物上!但憑個人的本事與閱歷深淺。成為比較廣義的格言就是這樣:「陽能制陰以引其陰;陰能制陽而引其陽。」引,這個概念有:發揮、利用、引導、引致。

這一句是診斷人真死或者暫死:

有人卒亡者,但心頭未冷……」則可以救也,急救則從臍眼著手一直到煖、軟方始見生機。佛教徒判斷一人死後能否移動其軀,也是憑此一徵。

這一句也是神句,充滿了啟發性:

服此藥多者,疾愈後,藥力當伏腳心下,男左女右,但有所苦,發心念藥,隨意則至。

這個意思是說:腳心就是湧泉穴,看胎中嬰兒兩足心是一直向著天的!這是由於他一直都在吸納天精之故。人的生炁死炁之竅都由這裏。服此藥之量多出來的,都會伏藏於湧泉穴中,男左女右,由於此故,即使疾病已痊,那人也會感到足心有不爽不爽之感覺,男左女右,那種不適感是會隨著意念而轉。一念就到。這個不是迷信,這個是「意到氣到」的效應,真藥才會發生這種效應。文中不說,再念「排出去」那股神祕的氣流就會消失。哪,這個正是道醫與普通學院中醫差別的地方,道醫講心法,普通中醫講權威,講唯物辨證,講我說你聽。道醫,但聽病人講述自體感覺。(C076-0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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