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

人性的盛宴(87)

vs

我通常會認為“無緣對面不相逢”
這個認識放在天法之下,
因果來討個公道是很肯定是典型的無緣不來的!
但是放在GP人之間,好像要推翻了?
比如我的好朋友她很慎而重之向我強調
她本人的前世是跟元朝無瓜葛的,
她尚且特別交代
“這是上面要我向你講明白的一個信息”!
這個意思就是說:FDR選她,
或者上面的委員會選中了她,原因不在於有緣,
而是,恐怕是要著落在“有愿”,我說是“有用”。
有一次生女在集體傳天法上的發言,她自問自講:
為甚麼我會通靈?因為我們有愿力,很早就在辦事……

上述是講正面的作用!
也有兩例是反面的作用,那是某哥的例子與Lisa的例子。兩個例子原本已經有問題了,
有了GP之後使問題加深擴大!
Lisa尚且吃飯飲水都會:啊!等一下,有信息,
待我收了才吃飯……當下這個爛攤子應該怎樣收拾?

那一次我在電話中被彼端那人講到耳熱,事有湊巧,
今年2014年頭,ㄊ菩薩不問自講,告訴吾友,
她在元代有深刻的淵源!這個不是在自打嘴巴麼?
此君自打嘴巴已經是第三次了。
第一次否定慈悲天條尚有參於,
後來又自己推翻自己的說法、
而後又說解因果是各走各路,後來又自己更正,
有些因果也會留下來跟原本是債款人一起修行的……

我的好朋友,她的天法之路,也是由我這裡而進入,
我將事論事,天法這種出爾反爾,究竟是怎麼回事?
而今,我即使有答案,也不會寫下來,
讓人們自己去參悟吧!

又、究竟是上帝選,還是因緣生滅?

我已認定了,因緣生滅才是真理。
但是我並沒有因此否定上帝。
由於我的上帝的概念不同於世俗的上帝。
我的上帝也是「創造主」,
而且他沒有形相,她是一股巨大的能量體。
我們的分神,來自這能量體,故名「分」神。
也因此我們平常都會說:「我們都來自同一家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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