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篇則是從650千字GP日誌中抽出來的!
時間橫跨2007,8月開始至12月,2009。
此後的2010、2011有寫很多GP日誌,
都在日誌裡頭,原封不動!
全文展開如下:
[常識]
人性
人性,這個概念是《天法》一書提出來的專屬概念,
與一般約定俗成的“人性”稍有差別。
舉例:那個人做出畜生都不如的行為。
一般約定俗成的說法是:那個人怎麼這麼沒有人性,
連這種事也幹得出來?
轉過頭回看天法的說法則是:
這個人的人性特強,靈魂沉睡不醒!
天法認為人性始終都在欺壓靈魂以致靈魂不醒。
因此喚醒靈魂來挽救人性。
可是人性還會受到另一股巨大的力量的束縛與干擾,這一股力量就是「因果」。
因果的定義待會兒才解釋,
因果通常會借助人性的偏差來凸顯祂們的存在!
那麼現在問題來了:
某人的人性偏差而做出一些衝擊人家的行為,
請問我們應責怪那人的人性呢?還是追究那人的因果?
正確的態度是:應該首先責怪那人的人性,
檢討那人的人性。待他有誠意糾正自己的行為,
才告訴他這是因果實相!
理由僅一個:此人的前世正是以這一款人性來對待人家,因此造下這一種因果。解鈴還須繫鈴人。
我說「前世」指:影響這個人這一世的「目前」
最明顯的那一世因果,這個特別聲明是由於人有很多世,他影響及此也是有很多樣的表現。
因果與千冤萬債。
因果與千冤萬債。
所謂「因果」,《天法》一書指出,
1. 人在前世輪迴5世之內,
所累積帶恨的因果皆可歸入“因果”。
2. 人在前世輪迴超出5世,
所累積帶恨的因果稱為千冤萬債。
3.人在前世輪迴超出百世以上,
所累積帶仇恨深重的因果稱為千冤萬債。
也有現世報的因果。
他的原理與機制不能以人類的小腦袋來推理。
第二個問題來了,
並非每一次行為的偏差始作俑者就是因果!
往往是那人單純的人性在起作用。
有眼的人一定會自知曉。
由於我收到警告,不可以畫老虎也將虎蘭給畫出來。
講述人與靈的事,不能以工筆畫的姿態去弄,會闖禍的。不再額外說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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