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3日星期一

卷四 道教經法傳授部(20)

《玄都上品》第二篇曰:
傳《大洞真經三十九章》於後者,
誓以上金十兩,銅二十五斤,鈕五雙,
金魚、玉龍各一枚、青絲一兩纏鈕。
若《雌一》,以上金五兩、五色錦繒各五十尺、
香一斤、金鈕三雙。

《太上素靈洞真玄經》,
上金三兩、紫紋百尺、青繒二十七尺、
赤絲五兩、香一斤、丹一兩,
上皇以信誓心,不得有闕,闕則虧科。
師犯則奪侍經玉童玉女,還於本官。
不過三年,身被風刀考罰,自然失經。
受者不依盟科,皆失明形殘,七祖父母被受酆都之責,
萬劫還生,非人之道,學者慎之。

----- 浤瑆註釋 –-

 十分顯然,有這種本事來準備這些供品的人,非富則貴。
以貴求貴。好像我的時代有藏傳人“寶瓶法”
就是拿一個寶瓶﹝很貴的喔﹞填入金銀珠寶,
讓他潛入有海龍王的海底……可以有求必應。
我這一條是有應必求,不應不求。
前面那一份《玄都上品》,我會將這些字眼,
誠心誠意的寫在大金紙帛上面,
曰:我XX,誓以上金十兩,銅二十五斤,鈕五雙,
金魚、玉龍各一枚、青絲一兩纏鈕、五色錦繒各五十尺、
香一斤、紫紋百尺、青繒二十七尺、赤絲五兩、丹一兩,
……道典致文,借來一用,五形五色五香,
幻化無窮,澤布八極,誓專求道,好好做人,祈稟老君!

你以為怎麼樣?
其實道脈發韌於農肆,應當回歸於老農精神才是!
芻狗,芻狗!你化了嗎?
這個就是說明現代的老君都不愛傳大法給認識字的人,
尤其討厭我這種人!老道呵斥說:
人家是拿去修,你是拿去寫,寫多多,錯多多……。
以前五年級,作文功課,我在課簿上空白頁寫大大個字:
今日作文題目:我的志向。我忘記寫內容,
就是這樣讓題目原原本本的交給老師。
那個蕭老師,當然氣到鬍子上翹,
把我的作業簿丟到課室外面。其實他也可以理解成:
我的志向,一片空白。作為祭品,變無為有。
變虛為實。變生為熟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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