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

卷四十(4)

清戒

太玄部卷第八老君傳授經戒儀注訣云:
凡受戒及經畢後,月晦日半夜,不可不齋。齋則清戒。
清戒竟夜,誦之百遍千遍,限外無數。
未堪如此者,不可減九遍。
他日齋靜行來,出入得誦,更不必齋。
時宜諮師訪友,思而行之,不須高聲,心口相知,
在人眾中,勿發於口,審能感通上聖。


《正一法文》下卷云:
凡為道民,便受護身符及三戒,進受五戒、八戒,
然後受籙。
從前未受戒者,受籙之後,依次受之,誦習通利,
恆存思行持意不謬忘,則不犯科。
未受籙之時,無所呼召。受籙已後,動靜呼神。
不行戒者,呼之不至。破戒之人,吏兵遠身。
還上天曹,考官便逮。
致諸厄疾,公私災橫,轗軻衰否,所作不成。成功立德,捨暗入明,施善禳惡,以吉除凶,要在行戒,神即祐之。戒有別文,精詳修習。
或有不解,或有遺忘,或有謬誤,或冒禁故,
或尊上逼迫,或畏死犯之,皆是招愆,悉名破戒,
即應懺悔,首謝自新也。
凡違戒者,背負鞫言,協道信邪,雜事佛俗,此為不專,中心懷貳,愚迷猶豫,惑障纏深。
師三誨之,必能改革,守一不迴,召神有效。
三誨不悛,是為叛道。
乖逆師尊,法應奪籙。
入佛奉俗,及元所事,師慈愍之,不追咎責。
怨懟事他,棄本逐末,雖名奉道,實犯正科,
諸官不得容受,積久知悔,更立功乞還,許依聽昇遷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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