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7日星期日

卷十二(18)

五行章第二十五 
五行相推反歸一。
 五行謂水、火、金、木、土。
相推者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
水又生木,周而復始。
又相刻法:水刻火,火刻金,金刻木,木刻土,土刻水,
水又刻火,周而復始。相推之道也。
反歸一者,水數也,五行之首,萬物之宗。
《道經》云: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
又《易》有太極,是生兩儀。
太極者,一也。兩儀,天地。
天地生萬物,又終而歸一。一者無之稱。
萬物之所成終,故云歸一, 

----- 浤瑆詮釋 – 
註釋這部《內景經》我有一個原則:
絕不改原典一字,
有些地方我們現代的語法是認為錯誤的,
比如前文「刻」我們就是用「剋」,保留不動!
 要改,就在這裡做一個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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