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

學相討論(6)

【有問】
我的好友之妻有下下之相
﹝鼻昂孔露而愚頑,身小而胸反巨大……﹞,
但是卻能獨立養育兒女?

【答言】
如果相理欺人,我早在十年前就放棄不學了。
首先要弄清楚卑賤的精神意趣
﹝卑賤也有精神意趣可言?當然!﹞。
世事無絕對,尤其道家所言不外陰陽五行,
相生相剋。卑是與尊相對,賤則與貴相恃。
我們所講的卑,不是一個詞性有一個卑下的東西。
而是指卑是相對於尊而言。
而尊有高之義,卑有低之義。
所謂天尊地卑。同理貴賤也一樣,
貴清賤濁。兩者雖然相對,卻是宇宙人生的一種自然。
你懂我的意思嗎?
至於在相言相,一人身居尊貴之位而有卑賤之相,
就要十分謹慎了。
如果你能確保你的判斷無誤,此人說不定會橫死,
或是自己闖禍招災。越尊貴,其“死”越“慘”。
否則此君該歸入“奇格”,此又有另一番界定。


【有問】
我不明?

【答言】
你的鄰居的例子,是因為她所處在的環境,
是低階層的環境,與卑相應,所以無咎。
最兇莫過於對婚姻有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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