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5日星期日

分析身入2

不觀念受,受又變成因,結成取果
取有三
1‧取慾→從貪來
2‧取我慢→
a. 從貪→一定要這個觸
b. 從瞋
c. 從痴→受人唆使而去欺人,打人
3‧取儀式→拜佛唸經一定要穿海青,一定要觸法器。這是一種觸的執著儀式(執著儀式會妨礙證初果)。

儀式是對信根人設的,能綁其心,是一種執著。
有時儀式久了會使人生厭,但儀式是一種對初機人的引導法,
必須要教進一步開導正見。(法會中有信的存在。)

不觀念取,取又變成因,結成有果
有包括三類
1‧有慾→
從取慾來(計劃要這個觸)。要冷氣,沙發,當決意時(意生了),
去行動時(身口生了),從我慢來一定要這個,別的不要。
這是一種慢。從儀式來是去求神,或滿願還願等儀式。

2‧有色→
了解不清淨的慾給人苦,因此去求純淨的觸,如用念珠或走禪(觸地)可入禪定。
佛教中能用迴光返照三法印的道理轉慾色,無色定成智慧。比如:發念珠
a.一粒粒移過去,是滅的現象。剛觸到又生,推過去,又剛滅,
要生回又不能,剛抓的一粒,不生又不滅,是苦,不給生滅,偏要生滅。

b.一直念去,心集中,不起妄念,但不久又散亂,不靜下來。
有因緣充足,心靜了,就希望他永遠靜,不要散亂,可是不能,不久心又動搖了。
(無我,不受控制,非久練煩惱去掉,就能控制,變成有我。自生,苦變不苦,無常變常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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