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

第十三章‧觀眉眼要則(6)

相眼要則

眼相的流年:35歲至40歲。
天以日月為光,人以兩目為靈。為一身的日月。為萬事之靈。
所以兩目的別稱又叫做左太陽,右太陰。
左眼為日又代表父象,右眼為月又代表母象。
臥睡時,神藏於心。未睡閉目時,神在於眼。
所以閉目稍憩時,稱為養神。是以眼是神的游息之所,
正如西方人的諺語“眼睛是靈魂之窗”,意思相同。
所以,觀眼的清濁,就可以知一人的善惡、賢愚、富貴、貧賤、壽考、禍福。

以前看到這種句子,相家一言以蔽萬,
只覺得很胡扯,現在我也不得不信了。
以前看相的時候,總是搬出一大堆“論据”來赫唬人,
卻往往忽略了他的眼神。

在後期我終於接受了,達摩相法“眼神佔五分”的道理。
据說曾國藩出兵之臨行前,
一定要給大將軍等等主要人物看相,
那當時他看相的方法是:久視其目。

水鏡集說:
「眼明則神清,眼昏則神濁,清則貴,濁則賤,
人有一分神,則有一分衣祿,無神則不貧則夭,
眼有瞟視﹝即邪視﹞、近視、二者有聰明而貴,有凶惡而賤,
先取神,次取形,可辮其貴賤矣」。

觀眼運時,應以眉為佐,山根、天倉為輔,這樣始能正確。
眼為鑒察官,鑒察一生之榮辱;
問貴必須以眼為判斷,在斟酌眉的配合,
及眼周的痕紋、斑痣、氣色。
不合標準的眼,比如凶相、不吉、刑剋等等:
眼眶深陷、眼神露、露筋、伴眉重壓、伴山根低陷、
紅筋纏睛、紅筋貫睛、藍筋貫筋等等。

吉相的眼:眼神藏而不露、黑白分明、朣人端正、光彩射人。
但是任何一種相都不宜一下子就斷人吉凶。
因為面王五官,好像舞台上的演員與設計,
有主有輔,都可以互補。道家人就說為“陰陽五行的制化”,
學相須學到明其“制化關係”,
但是這方面的內容一般相書少講,因為很難講,不是不要講。
還須學者用心體會。
比如有女嘴相屬“賤”,可是眼相屬“貴”,
此君才真正是孔子曰“君子納于言”的典範!
觀言察色,十年以上就自然會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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