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

卷三十一(2)

濟眾經
太上道君告普光真人曰﹕
五種煙熅,聚而成體,會其宿業,因而受識,
輪轉其神,有其生也。因識受染,流入惡緣。
處在昏衢,居於界,蔭蔽垢濁,魔獄禁形,長劫艱辛,失於明性,由是展轉迷波苦海中,未有一人求出離者。

普光又問﹕
煙熅之理,何處流來?界明性,是誰為主?
神之與識,何處稟形?識神是一,為復二耶?
是一不合二名,是二各明何事?為善作惡,不審是誰?
若神之所為,則神妙無方。既曰無方,則無過惡。
識為惡者,識當異神。彼此罪罰,何容累及?何以扶我?聞神尊所說道品中善惡兩業必由於神,
以是言之,識有何罪?
臣之愚蒙,實所不了,伏惟哀,有以教之,
則萬劫因綠,一切荷!


太上道君告普光曰﹕
五無相結,乃有煙熅。
觸業生形,因形能化,性理和合,是以為物。
從識生變,神乃為用。識之與神,不一不異。何以故?
法同源故。體則是識,五性相和;用則為神,照境智。神若無識,何所用智?
識若無神,不能為理。
譬猶荇菜而為和羹,五味相和,何曾列異?
無菜則味不獨擅,無神則識不為用。
是以用神為智,味菜為羹。以此論之,何曾有
眾生執著,是故無明。
悟則是明,明無定處;迷則為闇,闇豈殊方?
深愛為獄,形乃被拘;無愛無受,亦無所有。
譬如野外無人之鄉,十二時神何曾有地?
牆垣既至,屋宇斯成,四方之神以效靈變。
故其屋宇諸神盡在。眾生獄,亦復如是。
神之來也,不知所從?神之去也,不知所往?
惡業若成,獄則為業;罪咎若盡,亦不知無。
且智有大小,神有尊卑,見神則曰無方,一切人應皆聖。何以故?
同不同故。普光真人,汝今當知明暗神識盡於此也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