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19日星期二

運氣流年簡介(14)

生辰時刻與行運

出生之時,即為人生的開始!
生辰,即是人生行運流年的起算點。
關係一年中行運吉凶的判斷。
譬如七月出生的人,其行運應自當年的七月起算,
至第二年的七月為一年的運程。
所以不知出生時間,則無法判定當年的吉凶發生的時刻。
換言之,面相流年行運所論之歲數,
時以實足年齡為計算標準。

當運程順行至某一部位時,
如該處有斑、痕、紋、痣、缺陷、破綻、殺劫或氣色刑剋,
則必有災禍橫逆之事發生,
倘若部位良好,配合氣色順時,不論氣色、前程,
皆可發達,扶搖直上,鵬程萬里。
【現代相法綜合資料:半粟居士‧《人可以貌相》P87】

又、參考《公篤相法初集卷一‧達摩起運口訣》:
水形一歲火二歲,金形三歲本相宜,
木局須從四歲起,土形五歲仔細推。
水木相生依五歲,金木相剋三歲餘。
木土相制四歲半,金水合化四歲推。
水火不濟一歲半,木火通靈六歲時。
火土相生從七歲,金火相剋兩歲餘。
相生合化加正數,相剋受制減半之。
此是定根起運訣,生克制化不須疑。

編按、用法與衍義請參考《公篤相法初集卷四‧辯正第七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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