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6日星期六

相相貌宮法(1)

相貌之法先相掌。
次看身。三看面。四揣枕骨。
有福之相。掌則明潤秀軟。否則粗硬薄削。

身宜不露筋骨。肌膚潤澤乃為有福。
否則露筋露骨肥瘦俱不合格也。
至于相其面先從五岳觀看。
五岳豐者為富。次從四瀆觀看。四瀆成者為貴。
再分三停。

額至眉為初年所主。有輔可行。
眼至準為中運所司。有顴可用。
人中至地閣為晚運。額與兩頤俱要均全。
鬚為晚福。吉兇直判於斯。
眉為少年。可否亦從此斷。

訣云。
鬚眉為男子之威。密濃多滯。
眼睛為一生之殺。暗昧必衰。
骨法不宜暴露。肉色不宜腫浮。
精神最宜清爽。色澤最宜黃明。
此乃相貌之大概也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