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4日星期一

第十一章:百三十五部位(32)

少陽[山根3] 、右少陰 

“少陽。主災厄。顯色有厄。平淨少災。
青色起入目者憂。色顯。鞭棰之厄” 
舊題後周王朴撰《太清神鑒卷二‧面部一百二十位》。
 ﹝編按、鞭笞,音痴,五刑之一,
犯小過者以竹板拓打其背,始於漢。

 外陽[山根4]
 “外陽。主相謀之事。黑色。主被人枉謀。青色。被冤枉死。” 舊題後周王朴撰《太清神鑒卷二‧面部一百二十位》。
《太乙照神經》無此一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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