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7日星期三

摘自《精神科学》33

人的精神像进入山洞的动物那样
也只能在自己所造成的条件下生存,
它适应不了别的。
事情的发生会保证我在醒来时
一定会遇到我前一天所造成的情况,
而我的精神与外界事情的关系
也会保证我在出生时一定会碰到(被吸引)
与我前世行为造成的后果一样(有关)的情况。

我们就能想象出来灵魂如何存在于人的本质。
物质的身体在遗传规律下存在,
人的精神需要重复地进入一个身体,
把前世的结果带到来世。
灵魂存在于会消失的现在;
它的生活也取决于精神给它从前世带来的命运因素。
灵魂在这一生能得到什么印象,
能被满足什么愿望,能遇到什么喜事和灾难,
能碰到什么人,这都取决于精神在前世的行为。

在前世与我们产生关系(包括仇恨)的人,
我们肯定会再见到他,
因为在我们之间所发生的事情必须有后果。
我们会追求相同时代中的出生。

有三种因素决定着我们从出生到死的经历,
人以三种方式依赖着来自于个人生活时间之外的因素:
身体脱不掉遗传作用,
灵魂脱不掉自己造成的命运作用,精神脱不掉轮回。
所以也可以这样去描写它们的关系:
精神是永远都不会消失的,
有物质规律的出生和死亡控制了身体,
受到命运约束的灵魂在生存时间之内
把它们两个联系在一起。

所有其他关于人本质的了解,
都需要(要基于)我们对于人参与的这三个境界本身的了解。
在下面,我们就要介绍这三个境界本身。
不怕面对和进入到生活现象的活力思维
通过纯洁的逻辑能想象出轮回和命运的规律。
获得真理的人能像看书一样见到我们前世的经历,
而这些的真理是有理智的观察同样能认识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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