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7月4日星期五

第一章 相學總綱(21)

【有問】
我的好友之妻有下下之相﹝鼻昂孔露而愚頑,
身小而胸反巨大……﹞,但是卻能獨立養育兒女?

 【答言】
如果相理欺人,我早在十年前就放棄不學了。
首先要弄清楚卑賤的精神意趣﹝卑賤也有精神意趣可言?
當然!世事無絕對,尤其道家所言不外陰陽五行,
相生相剋。卑是與尊相對,賤則與貴相恃。
我們所講的卑,不是一個詞性有一個卑下的東西。
而是指卑是相對於尊而言。而尊有高之義,卑有低之義。
所謂天尊地卑。同理貴賤也一樣,貴清賤濁。兩者雖然相對,
卻是宇宙人生的一種自然。你懂我的意思嗎?
至於在相言相,一人身居尊貴之位而有卑賤之相,
就要十分謹慎了。
如果你能確保你的判斷無誤,此人說不定會橫死,
或是自己闖禍招災。越尊貴,其“死”越“慘”。
否則此君該歸入“奇格”,此又有另一番界定。 

【有問】
我不明? 

【答言】
你的鄰居的例子,是因為她所處在的環境,是低階層的環境,
與卑相應,所以無咎。最兇莫過於對婚姻有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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